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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空房可以不缴物业管理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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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空房可以不缴物业管理费吗

2007-7-26  文章来源:厦门住总物业  录入:管理员

案例:某住宅小区的一位林先生收到了一份物业管理费的催款通知书,心中充满疑惑:他是5月份装修,6份才入住的,催款通知书却要他补缴2—5月份的物业管理费.2—4月,他的房子是空关的,他说:我又没入住,没享受物业管理,难道也要缴物业管理费吗?


解答:空关房也要缴物业管理费.
所谓"空关房",一般指整个小区或大楼项目实施物业管理后,尚未使用或某一时段内未使用的物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开发商未出售的空房.小区或大楼通过峻工验收,已向小区业主发出入伙通知,物业管理已经实施,并正式投入使用后,开发商尚租售出去的空房.
(2)小区业主未接受的空房.小区业主接到入伙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暂时未前往办理物业交接手续,领取钥匙的空房.
(3)小区业主已使用的空房.小区业主已办妥验收接房手续,但尚未入住使用,或已入住但某一段时间外出,探亲等,该物业无人使用,致使房屋空置.
国家有关价房(1997)第36号明确规定,新建商品住宅未实现销售的部分,应由出售(产权)单位按所占建筑面积比例向物业管理企业缴付全部或部分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费用,并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确;已实现销售的部分,自住宅交付之日起,除另有约定外,无论空关或使用,由买受单位或个人按售房建筑面积向物业管理企业缴付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费用.
林先生属上面第(3)种情况,他在2004年2月已办好了入住手续,并领取了钥匙,2—5月份,他虽然没有入住,但物业管理费是要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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