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 便民服务 - 法律法规 - 生活指南 - 管理案例 - 娱乐笑话 - 联系我们 - 发布资讯 - 论坛管理中心 -
镇江:调整普通住宅物管服务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站 内 搜 索


推 荐 信 息
本 周 热 点

镇江:调整普通住宅物管服务收费标准

2008-11-10  文章来源:厦门住总物业  录入:管理员

  日前,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调整镇江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上调了我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10月13日本报刊发《小区物业收费该不该上调》一文,报道了我市众多物业企业,因《镇江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3月出台)中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较低,导致经营艰难。市物价部门进行调查后认为,应上调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通知》规定的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多层(7层(含)以下)分1—5级,标准为0.25—1.10元/平方米·月;高层(8层(含)以上)分1—5级,标准为0.65—1.40元/平方米·月。 原收费标准为:多层(7层(含)以下)分1—5级,标准为0.20—0.85元/平方米·月;高层(8层(含)以上)分1—5级,标准为0.50—1.10元/平方米·月。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发给好友】 【关闭窗口

© 2006 厦门住总物业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闽ICP备06009305号
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联系 www@xmzzwy.com
厦门市屿后南里223#翔辉大厦五楼 电话:0592-5086816 传真:0592-5068890